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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海淀区中考升学、报名须知
一、基本情况
1、招生计划:北京市、海淀区毕业生人数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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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北京市(人) |
海淀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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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人数 |
160000 |
2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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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数 |
示范高中 |
30100 |
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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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高中 |
55400 |
9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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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 |
72700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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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 |
1100 |
58 |
其中,海淀区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包括招收外区考生2500人。
2、升学考试
⑴中考命题:
海淀区作为课程改革试验区将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单独命制招生考试文化课考试试题(海淀卷),使用《北京市海淀区2005年中考考试说明与复习指导》实施命题。考试科目、分数权重、考试时间与全市相同。
⑵考试科目:文化课5科和体育1科。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体育(30分)。升学考试满分:570分(不含加减分)。
⑶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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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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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星期五) |
上午8:00—10:30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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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00— 5:00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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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星期六) |
上午8:00—10:00 |
数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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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00— 4:40 |
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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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星期日) |
上午8:00—10:00 |
外语 |
(其中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上午8:00—8:20)
二、考生填报志愿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阅读有关材料注意事项:
在填报中考志愿之前,考生要详细地读懂、看清、看懂《招生简章》、《报考指南》等招生材料。要会看、会用《招生简章》,应提醒考生在阅读《招生简章》时要注意:
①招生地区:《招生简章》为全市通用,考生一定要看清“招生地区”中“海淀(06)”这一栏中有没有该校的招生人数。如果是空白,则说明该校在海淀区不招生,考生就不要报考。
②“特殊说明”栏目:“特殊说明”栏说明该校是什么性质的学校,收费标准是多少,有无特殊要求……。
③其他:考生要对学校地址、男女比例、住宿情况、是否加试,尤其是招生人数了解清楚。农户考生要清楚的一项政策是:根据市公安局京公人管字[2003]511号文件规定,本市农业户口的考生被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及普通高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校录取入学后,可自愿转为非农业户口。
2、如何参考体检结果填报志愿?
全体初三学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生均要到北京市体检中心指定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进行体检。其体检结论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体检结束后,每个考生有两份表。一份是《体检表》。作为考生的电子档案材料之一由毕业学校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时间交到区中招办;另一份是《体检结果通知书》,由毕业学校在考生照片处加盖校章,考生自己保管。通知书中有该考生主要体检项目的检查结果和报考专业建议。值得注意的是:报考专业建议中所列出的各条内的专业和工种是不宜选报的专业和工种(体检标准详见《报考指南》)。考生根据通知书就可知道自己不宜选报哪些专业和工种。否则,在录取时可能因身体原因被招生学校退档而不予录取,或录取后入学体检复查,被招生学校作退学处理,耽误考生升学。
3、考生选择和填报志愿的原则
考生最多可选报八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考生填报志愿除要考虑学习成绩、体检情况、家庭住址、简章中的招生地区及人数等因素之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填报志愿要保持梯度,从高到低拉开档次。
②考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水平填报志愿,可以参考:
A.平时成绩,统练成绩,应考能力;
B.本校在全区学校中的教学水平;
C.前两年各校的录取分数线。
③考生要力争多填报几个志愿,这样可以增加升学机会。但同时要注意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愿,不要盲目地跟着其他考生报考。
④近几年,高考制度在不断改革,中专、中技、职高毕业生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或单考单招高职考试。尤其是从去年北京市开始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今年试点的学校及计划数又有所增加。因此,考生只要想学习,有能力,选择受教育的机会是很多的。
4、考生如何上网填报报考信息?
在区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在校生由各中学统一组织在互联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凭学校下发的“报名号”及密码(可以上网更改)登录海淀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志愿的填写。考生所提交的信息通过互联网传送到海淀区中招办数据库,由区中招办进行数据汇总、整理。
考生上网填报信息时应注意:
①考生的基本信息、体检情况及照片直接显示在报考页面,不能进行修改。
②填报的志愿信息要认真复核;
③在中招办规定的网上报考时间内,考生可以凭报名号及密码多次登录进行修改。
④个人的报名号、密码一定要妥善保存。
三、录取
1、高级中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的原则及办法是什么?
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录取。计算机录取根据各招生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刊登的招生人数、范围及有关政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招生考试总分),依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
2、计算机是怎样进行录取的?
录取时,计算机将所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者,按现役军人子女、数学分、语文分、外语分、随机号的顺序再排序。然后从最高分数的考生开始按其八个志愿的顺序录取,等到这一分数的考生全部录取完,再开始录下一个分数的考生,一分一分地往下进行录取,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分数的最后一名考生。
举例来说:考生甲560分,考生乙559分,按照以上的录取原则,应先录取考生甲,从甲的第一志愿开始录取,依次录到第八志愿,其中够哪个学校分数就被哪个学校录取。等甲录取完后,再开始录取乙,也就是说,甲的最后一个志愿也要比乙的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可以看出:考生是否被录取应取决于自身分数的高低,而不是取决于志愿的先后顺序。计算机录到该校最后一个分数线时,若分数相同人数多于要录取的人数,首先按现役军人子女优先,然后比较数学分,若还相同,比较语文分,再比较外语分,若都相同,则按照计算机给的随机号的顺序录取。
另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参照往年的录取分数线,以从高到低的“阶梯形”顺序填报。因为对于考生本人来讲,是从你的第一志愿开始依次录取。
3、计算机如何录取住宿生?
计算机在为有住宿计划的招生校录取考生时,将根据学校计划中招收住宿生与走读生的人数录取,学校招收住宿生不满部分继续从走读生中录取,直至录取满额为止。从近几年中招录取情况中看,在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中,住宿生的录取分数比走读生的录取分数要高。所以,既具备住宿条件又具备走读条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将该志愿的第一专业填为住宿,第二专业填为走读,这样录取的“命中率”会高一些。
4、哪些学校必须填报在第一志愿?
①直升本校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市级三好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②北京幼儿师范学校;
③招收特长生的体育、艺术、科技传统项目学校;
④招收宏志班、外交部子女班等特殊学生的学校(专业)。
除以上学校外,其他学校都可以随意填报。
5、会不会因为未把本校或某校报在第一志愿而不被录取?
不会。除按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必须填报在第一志愿的学校以外,其他学校在录取志愿中,被填报在第几志愿都可以。按第1条中讲的计算机录取原则,只要考生的各方面,如统考总分、身体条件(有加试要求的学校还要看是否加试合格)等都符合招生学校的要求,报在第几志愿都会被录取。假如各招生学校都要求考生把本校填报在第一志愿,等于剥夺了考生另外几个志愿的填报权利。所以说,误导或强迫考生必须把本校或某校报在第一志愿的做法是没有招生政策依据的,是违背录取原则,不合情理的,也是侵害考生利益的,因而是错误的。
6、录取前各招生学校有没有录取分数线?
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每年招生录取前,均没有自己的录取分数线。各校的录取分数线是不能预知的。中招和高招录取办法不同,中招是在录取时,根据招生学校刊登在招生简章上的招生计划,招生地区等要求,结合考生填报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校录取满额后,录取到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该校当年的录取分数线。所以,当年报考的考生,只能参看上一年的录取分数线,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志愿。
7、考生落榜的原因有哪些?
①招生考试分数偏低,志愿偏高,没有拉开档次;
②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学校的要求;
③未进行“加试”或“加试”不合格(填报了需要“加试”的学校);
需要特殊说明的是:经北京市教委批准2005年试办“普通高中外语实验班”学校的加试工作,由海淀区中招办按照市中招办的要求统一组织,在全区统一“加试”日期(5月14、15日两天)内进行。学校要及时通知考生进行加试。
④未将必须填报在第一志愿的学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⑤在不招住宿生的学校志愿中填涂了“住宿”标记;
⑥填报了在海淀区不招生的志愿学校。
8、对不予录取的考生有哪些规定?
①批准进行“加试”的学校(专业)不录取未进行“加试”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
②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未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
③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得录取已被提前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
四、哪些无本市正式户口的考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Ⅰ、“知青子女”— 有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
Ⅱ、台胞子女—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Ⅲ、博士后子女—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
Ⅳ、随军子女—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开具证明和现役“军官证”;
Ⅴ、有居住证人员子女—有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Ⅵ、父母一方有本市正式户口子女—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证明和户口卡;
Ⅶ、中建二局一公司非农业户口子女—有中建二局一公司开具的“中国建筑二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口考生。
五、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及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的资格认定
⑴烈士子女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身份证明;(对烈士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
⑵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出具其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确认其身份的证明,现役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需出具由军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对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10分给予照顾)
⑶驻边疆国境等边远地区的军人子女—需提供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和军人的相关证件(可持复印件);(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
⑷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军人的相关证件及军队师旅级及以上政治部提供的相关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⑸归侨(华侨)子女考生—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办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中、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京侨发[2004]1号)文件的规定,到区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认定手续。(归侨子女按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照顾)
⑹台湾省籍考生—由其父母(监护人)单位开具身份证明,到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办理认定手续;(台湾省籍考生按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照顾)
⑺少数民族考生—由原毕业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区中招办领取少数民族学生名单,对照考生《户口本》认真审批,审批合格的要在《申请表》上签署学校意见、盖章。(少数民族考生按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照顾)
对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照顾。
六、提前招生工作程序
1、提前招生学校的范围
具体招生计划请参看《招生简章》中提前招生学校目录。
2、文化课考试工作
各提前招生学校(专业)以6月24日—26日的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成绩为依据。
3、专业加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提前招生学校的专业加试及职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专业加试”)工作由招生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
4、报名办法
①区中招办在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给全部有录取资格的考生打印《报考卡》,通过各校发给考生。
②拟报考提前招生学校的考生于7月11—12日持《报考卡》、“北京市2005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结果通知书”原件,到提前招生学校报考,领取《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进行专业加试。
③考生在本人专业加试合格的提前招生学校中选定一所学校作为自己的报考学校,把《报考卡》及本人和家长签字的《登记表》交给该校。
5、录取办法
提前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按照本校制定的录取原则及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初录名单后上报市中招办,与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同时进行审批。并通过区中招办下发提前招生录取通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提前招生不录取未参加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凡被提前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均不得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和补录,其所填报的统一招生志愿将按无效处理。
七、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的操作办法
1、海淀考生回户籍区县
⑴5月14—16日: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考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⑵5月18日:学校将考生《申请表》(一式两份)、体检表、加分证明等材料汇总后报区中招办。
⑶5月28日: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报名截止。由区中招办负责同有关区县办理审批手续及考生基本信息交换工作。
⑷6月5—6日:学校通知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于这两日内持本人户口簿、体育考试成绩证明(需到区体卫中心办理)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登记手续,交纳报名考试费,上网填报志愿。
2、回海淀报考考生的操作方法
⑴5月28日前,在原区县办理回户籍区县报考手续。
⑵6月3日—4日(比北京市提前两天),到海淀中招办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交纳报名费,上网填报志愿。
⑶回海淀报考考生须持:
A.海淀区全家户口本。
B.外省考生还须出示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证明信、考生鉴定及一张2寸彩色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