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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开设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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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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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1)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 2)职业道德
3)招聘与选拨关键人才 4)薪酬设计理论与实践
5)劳动法与合同管理 6)员工关系的管理
7)企业员工培训与发展 8)绩效管理
认证简介:
由于实行 “学历文凭+职业证书” 并重的用人制度。根据就业准入制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事相关职业的唯一通行证。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推出的新的职业项目,目前已经正式推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新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它是各行各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者上岗就业的必备条件。 该证书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共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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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旭华:硕士,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高级访美学者,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与职业生涯规划;高级培训师,长期为长城饭店等一批五星级饭店做培训。主讲《人力资源规划》、《培训与开发》、《招聘与配置》。
王 奋:博士,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国家劳动部人力资源项目组特聘教师;咨询师,曾担任中铝等多家大中型企业咨询顾问;电力企业,金融机构多年从业经验;在教学中探索多元教学模式,2000年获北京理工大学第十届优秀教学成果青年教师一等奖。主讲《薪酬福利》、《绩效管理》。
王少波: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北京物资学院劳动人事系副教授,专业律师,曾为国内多家大中型企业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国劳动学会会员,受邀参加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论证会等;发表了以《企业竞业避止制度初探》为代表的专题论文5篇;出版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国际比较研究》一书。主讲《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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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取得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9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取得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
·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
·有大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
·从事本职工作10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7天+考前串讲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具有高中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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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1)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
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证明,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章(原件);
3)交1寸、2寸证件照各2张(彩色、黑白均可);
4)填写《职业资格鉴定报名表》;
5)所有证书原件在报考时须提交,以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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