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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上岗了,有职业资格证书吗?
2005-10-17 14:04:10 来源:来源:商旅报 |
本报讯(记者 张永生)您知道吗?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从今年开始将在全国范围开展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国家劳动部6号令规定,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海南高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刘炎频校长。刘校长告诉记者,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型的职业工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1年8月正式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2年开始在全国实施物业管理员〈师〉资格认证,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于2003年9月3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劳动和保障部与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考核鉴定物来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的职业资格认证鉴定分为:职业道德20分,12分合格,物业管理师理论知识100分,60分为合格,物业管理技能操作100分,60分为合格,论文写作与答辩,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不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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