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法律专业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5学分);
②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法理学(7学分)、宪法学(4学分)、刑法学(7学分)、民法学(7学分)、民事诉讼法学(5学分);
③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3门选考课程,14学分。
3. 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除政治学类的行政管理专业、市政管理专业、乡镇管理专业、人事管理专业、后勤管理专业、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专业之外的人文、社会科学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3门课程:政治学概论(6学分)、行政管理学(6学分)、法学概论(6学分)。
②非人文、社会科学各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5门课程:政治学概论(6学分)、现代管理学(6学分)、行政管理学(6学分)、法学概论(6学分)、公文写作与处理(6学分)。
③凡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学分)。
4. 英语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自学考试英语专业专科段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须考本科段的全部课程。
②各类高等教育形式的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本科段,必须加考综合英语(二)、听力、口语三门课程。
5. 会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凡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会计学、企业财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均可直接报考会计学专业本科。
②经济管理类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中级财务会计(8学分)、成本会计(5学分)、财务管理学(6学分)。
③非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学分)、中级财务会计(8学分)、成本会计(5学分)、财务管理学(6学分)、管理会计(6学分)。
6. 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护理工作人员,已取得护理专科毕业证书或护理大专层次专业证书(需补足护理专科段所缺科目,不再发专科段毕业文凭),同时取得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参加本专业的学习、考试。
7. 护理学专业专科报考条件:
护理工作人员,已取得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参加本专业的学习、考试。
8. 中药学专业专科报考条件:
已取得国家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颁发的职业药师(中药)资格证书者,可以报考。
9.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生产与作业管理(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企业会计学(6学分)。
③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企业管理概论(5学分)、生产与作业管理(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企业会计学(6学分)。
④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财务管理学课程(4学分)的考生,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财务管理学(6学分)。
⑤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企业经营战略概论(7学分)的考生,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企业经营战略(6学分),但应加考专科段的一门专业课。
10.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的报考条件是:
①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和刑事侦察专业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
②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公安学类有关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报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须加考刑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两门课程。
③根据全国考委“考委〖1997〗5号”通知规定: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非公安、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公安系统在职人员,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考试,必须加考本专业基础科段中的宪法学、公安管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公安基础理论五门课程。
11.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工科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工科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该专业,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物理(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五门课程。
②其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需要加考工程力学(一)、机械设计基础和电工技术基础等三门课程。
12.经济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报考本专业者,必须参加《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的考试,不论在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中是否学过该课程。
②非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须加考专科阶段的经济法概论(财)、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财政与金融和基础会计学四门课程。
13.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档案管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中文、汉语言文学、图书馆学、情报学、秘书学、行政管理学、历史学、党政干部专修等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两门课程。
③其它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文书学、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档案文献编纂学、档案保护技术五门课程。
1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已获得本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继续参加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自学考试。
②已获得电工类非本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者,须加考电力系统基础课程。
③已获得工科类非电类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者,须加考电工原理、电机学与电力系统基础三门课程。
15.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电子类通信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电子类非通信技术专业和计算机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信号与系统(5学分)、通信技术基础(4学分)或数字通信原理(4学分);
③理工科类非电子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须加考信号与系统(5学分)、通信技术基础(4学分)或数字通信原理(4学分)、非线性电子电路(4学分)。
16.邮电管理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管理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非管理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管理学原理(6学分)、经济法概论(财经类)(4学分)。
17.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或原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电子电工信息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4学分)、汇编语言程序设计(4学分)两门课程;
③工科类非电子电工信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4学分)、汇编语言程序设计(4学分)、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8学分)三门课程;
④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4学分)、汇编语言程序设计(4学分)、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8学分)、数据结构导论(4学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4学分)五门课程。
18.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正在读大专的监狱、劳教系统的人民警察、职工。
②非法学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狱政管理学(5学分)、监狱学基础理论(5学分)四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