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位于中欧、与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瑞士、奥地利、捷克共和国及波兰接壤
面积: 356854平方公里
人口: 8180万 (其中女性4200万, 男性3980万; 外国人超过700万)
人口密度: 每平方公里229人
宪法: 1949年5月23日通过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
体制: 联邦制国家,分为16个州。在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90年3月18日的第一轮自由选举后,人民议院的议员决定新建5个联邦州。1990年10月3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亦即勃兰登堡、梅克伦堡一前波莫瑞、萨克森、萨克森一安哈特和图林根州加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柏林东部的11市区与柏林州合为一体。
议会: 德意志联邦议院。议员通过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秘密的选举选出。任期为4年。联邦议院全体会议每次由联邦议院主席团的5位成员中的一位主持。绝大部分的议会工作在分别从事某个专业领域工作的委员会中进行。
各州参议机构: 由各州政府成员组成的联邦参议院。每州至少拥有3票,最多不超过6票。总共有68票。各州通过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的立法和行政管理。 联邦总统因事不能行使职权或任期提前结束时,由联邦参议院主席行使国家元首职权。联邦参议院主席每年更换一次,分别由一个联邦州的政府首脑担任。
国家元首: 由联邦大会每5年选举一次的联邦总统。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员和同样数量的、由各州人民代议机构选出的代表组成。联邦总统在国际法上代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他的任务包括任命由联邦议院选举的联邦总理以及由联邦总理提名的联邦各部部长。1999年7月起,联邦总统是Johannes Rau (SPD)。
联邦政府: 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及联邦各部部长组成。联邦总理决定各项政策方针。联邦各部部长在这些方针范围内各自负责领导本部门的业务工作。 自1998年以来, Gerhard Schröder
司法: 基本法保证了对每个公民的完备的和广泛的法律保护。法院的结构符合联邦共和国的联邦性质。它划分为多级,绝大部分的诉讼在州法院审理。5个联邦法院(联邦普通法院、联邦行政法院、联邦财政法院、联邦劳工法院和联邦福利法院)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司法的统一性。 在这些法院中,联邦宪法法院具有特殊的地位。对于所有其他宪法机构来说,它是一所自主和独立的联邦法院和具有最高权威的宪法机构。作为"宪法的守护者",它监督国家机构对宪法的遵守情况。
国旗: 黑一红一金三色。关于国旗颜色的来历没有明确的解释。19世纪初叶以来,黑一红一金三色是自由的和德意志思想的象征。在1848/49年德国革命一后遭失败一中产生的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国民大会上,黑一红一金第一次成为国旗的颜色。1918年后这三色成为新的德意志共和国(魏玛共和国)的象征和它的国旗颜色。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于1949年5月将黑一红-金三色定为它的国旗的颜色。
国庆日: 10月3日,德国统一日
国歌: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歌是德意志之歌的第三段。奥古斯特·海因利希·霍夫曼·冯·法勒斯雷本(1798-1874)作词;约瑟夫·海顿(1732-1809)作曲。
货币: 欧元(简写为Euro,1欧元=1.95583马克) 2002年3月1日起,欧元区12个成员国原有货币——德国马克、意大利里拉、西班牙比塞塔、葡萄牙埃斯库多、比利时法郎、卢森堡法郎、芬兰马克、奥地利先令以及希腊德拉克马等紧随荷兰盾、爱尔兰镑和法国法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单一货币欧元正式成为欧元区内唯一法定货币。
经济制度: 社会市场经济。即经济过程基本上是分散地通过市场进行调节。国家只过问有效的竞争。市场经济的内容包括消费自由、经营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场所的自由以及拥有私有财产的权利。工资自治,即工作条件,尤其是工资和薪金通过工会和雇主联合会确定,在宪法中有明文规定。劳资双方在这方面自治地行动,即自己负责,不受国家方面的影响,但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公共服务事业领域里,联邦、各州和乡镇共同作为工会商议薪工协定的另一方。社会市场经济的社会福利组成部分中尤为重要的是包括养老金保险和退休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子女补贴以及其他重要的社会福利费用组成的广泛的社会福利网。税收制度的合理主要在于根据个人的经济能力累进递增税率。对经济进行综合调节。综合调节意味着宏观经济的数值(例如投资总额、货币量、消费、国民收入)受适当的基础条件的影响。由此应在经济持续适当增长的同时达到价格水平稳定、高就业率以及对外经济的平衡。
基础设施: 高速公路11143公里,各州公路41770公里,铁路45942公里。 最重要的机场(按字母顺序排列):柏林-舍内弗尔德,柏林-特格尔、不来梅、德累斯顿、杜塞尔多夫、美因河畔法兰克福、汉堡、汉诺威、科隆-波恩、莱比锡、慕尼黑、纽伦堡、斯图加特。 内河航道6800公里以上。 最大内河港:杜伊斯堡。 最大海港:北海边的汉堡和不来梅/不来梅港;波罗的海边的基尔、卢卑克和罗斯托克。
最重要的工业部门: 汽车工业、机械制造业、电气工业、化学及制药工业、钢铁工业
对外贸易: 1995年德国进口额为6340亿德国马克以上,出口额为7270亿德国马克以上。最大的进出口贸易伙伴是法国;进口方面其次是荷兰、意大利、英国和美国;出口方面其次是英国、意大利、美国和荷兰。
人口超过50万的德国城市
城市 |
人口 |
柏林 Berlin |
3,472,000 |
汉堡 Hamburg |
1,708,000 |
慕尼黑 München |
1,245,000 |
科隆 Köln |
963,000 |
法兰克福(美因河畔) Frankfurt/Main |
652,000 |
埃森 Essen |
618,000 |
多特蒙德 Dortmund |
601,000 |
斯图加特 Stuttgart |
588,000 |
杜塞尔多夫 Düsseldorf |
573,000 |
不来梅 Bremen |
549,000 |
杜伊斯堡 Duisburg |
536,000 |
汉诺威 Hannover |
5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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