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广州日报消息 久被诟病的职称英语考试再次出现新动作,贵州省人事厅昨天公布,将从明年起,取消中级职称必须考外语这一实行了20年的规定,同时还表示,包括新闻在内的20个高级职称,也同样取消英语考试。
记者了解到,这也是自2004年以来山西、福建和江苏南京等地开始主动取消职称英语考试以来,地方人事部门对职称英语取消幅度最大的一次。
从1986年始,我国将职称评定与一定的外语水平联系起来,科教文卫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评定职称,必须通过外语水平测定。1999年始,职称英语水平测定采用全国统考方式,是目前我国参考人数最多的考试项目之一。职称外语考试对晋升职称具有一票否决权,而职称又与收入、福利、住房、地位、社会评价等诸多诱人的东西紧密相连。于是,孜孜不倦考职称英语的队伍越来越大,职称英语考试也成为许多人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贵州省人事厅出台的《关于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式、合理确定职称外语要求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申报所有各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都免考职称英语。同时,申请农业、经济、会计、出版、新闻等22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也放开了英语要求。
职称外语考试依据不合法?
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行政法学研究所所长何兵接受采访时说,自1999年始,按照人事部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考试实施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而考试成绩按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则是评审职称的条件之一。成绩合格者持有合格证书,又具备其他条件,可以申报职称评定,成绩不合格者则被排除在职称评定范围之外。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现行的职称外语考试从设立到实施都有违反《行政许可法》之嫌。”何兵说,“理由在于,将外语考试与职称挂钩的依据是人事部部委规章。《行政许可法》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取消部委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只有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法规可以设定公民资格资质许可。部委自行设定的资格证书制度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除非属于国务院本次保留事项,一律无效。将外语作为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否则都是违法的。”
何兵博士认为,设置“外语槛”严重不合理。
专家:职称外语考试实际作用甚微
对外语教学与应用有多年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王建民指出,目前的职称外语考试存在诸多问题,最明显的就是外语考试无法真实衡量申报职称者的专业技术水平,一个人的外语水平低并不一定缺乏专业水平,同样,外语水平高也无法说明其专业水平就一定突出。另一个最突出的弊端就是造成了人们时间、精力和经济上的巨大浪费。由于外语考试是晋升职称必过的一关,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工作中需要不需要,只要想获得职称就不得不拿出许多时间、花费大量精力用于外语学习,对学习者的工作、家庭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即使通过外语考试,大多数人考完试、评上职称后便把外语扔在一边,在其工作中真能用上的寥寥可数。
(严利 杜安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