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宣布,自2007年秋季起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实施新的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大纲。
新修订的考试大纲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调整:删除原考纲中“程序设计基础”和“数据库基础”部分,不再作为一级考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新考纲增加“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使用”部分。对“多媒体技术”和“网络基础”部分的考试要求有所提高;对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等方面基础知识及基本概念方面的考试要求有所降低;适当调整各类考题所占总分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