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2
插班收费:插班应收费用=学费-(已开课时×插班价格)
插班价格请到新航道总部或各地学习中心前台咨询或电话查询。 2.3 注意事项: 2.3.1为保证学员学习质量,人数已满班级不接受插班。 2.3.2插班学员不享受免费试听,插班后不能退班。 2.3.3插班的学员报名后,请凭听课证到指示地点领取或购买资料。 2.3.4插班不能参加任何优惠活动。 3 转班制度 3.1 转班定义:转班是指学员在试听期内从现有班级转入其他班级。 3.2 注意事项: 3.2.1学员(已报班级)在开课前或试听期内可转入未报满的其他班级。 3.2.2为避免学员因听课证丢失等特殊情况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转班时 请出示听课证及本人或代报人有效证件原件或提供报名时预留的密码, 代办转班请同时出示代办人有效证件。 3.2.3学员转班时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免费发放资料,否则照价扣款。 3.2.4试听期结束后学员转班仅限同期同类等价班级。 4 退班制度 4.1 退班定义: 退班是指学员在试听期结束前确定退出已报名课程。 4.2 退班应退金额=学员原交费用-未退还资料费用 4.3 注意事项: 4.3.1 学员退班需持有效的听课证,已挂失的听课证不能办理退班。 4.3.2 学员在试听期结束前可以退班,试听期结束后不能办理退班。 4.3.3 报名时如已开具发票,退班时需退回(兑奖区完整)。刷卡报名退班时务必交回银联卡凭条;刷卡报名退班时可选择现金退费或卡上退费。如需要现金退费,将扣除1%刷卡手续费 。请同学们务必注意,由于财务规定,如发票、刷卡凭条丢失,将不予办理退班。 4.3.4 为避免学员因听课证丢失等特殊情况受到不必要的损失,退班时请出示听课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提供报名时预留密码,代办退班请出示代 办人身份证。 4.3.5 退班请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免费发放资料和赠品,否则不予办理退班。 4.3.6 支票报名不能办理退班或转入其他低价班。 5 听课证有关制度 5.1 挂失制度 5.1.1 听课证损坏的学员,请及时持本人有效证件和已残缺听课证到新 航道总部或各地学习中心前台补办听课证。 5.1.2 听课证丢失不能补办,丢失听课证的学员请立即持本人有效证件在新航道总部或各地学习中心前台办理挂失(否则责任自负),领取听课证明听课。如证明丢失,不再补办任何听课证明。 5.1.3 听课证明不能转退班,不能变换学员姓名,不能开具发票。 5.1.4 冒领听课证明的,一经发现立即全部取消听课资格,并照该班价格补上应交学费。 5.2 转让制度 5.2.1 学员转让听课证时,请持双方本人有效证件及有效听课证到新航道总部或学习中心前台办理。 5.2.2 私自转让、购买听课证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听课证。 5.2.3 新航道学校保留对上述情况付诸法律的一切权力。 5.3 注意事项 5.3.1 听课证是新航道学员进入教室听课的唯一凭证,教室管理员有权拒绝无证学员或持假证学员进入教室听课。 5.3.2 学员听课须持本人有效听课证,进入后按听课证上标注的座位号就座(注:教室按号排座,如开课半小时后座位上无人,方可由他人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