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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6-08-22 14:20:08 来源: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及代办单位:

  200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招生考试的安全,优化招生结构,提高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7号)精神,为做好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韩企、日企定向培养 北京理工大学校本部招生
  中国人民大学计划外 北京文理研修学院招生

  一、进一步做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综合整治考试环境、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确保考试安全是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地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强化领导和组织管理,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克服任何麻痹大意的思想,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省招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冀招委[2005]2号),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考风考纪仍是当前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务必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要协调公安、信息部门,防范和封堵互联网上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有害信息,为考生创造公平、安宁的考试环境。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着重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集体舞弊,特别是有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集体舞弊和替考的行为,力争使考风考纪有根本性好转。

  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建立考生诚信档案。各地要根据考生的特点,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他们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惩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继续加强报名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招生规定,不得在本省外设置报名点,不得在招生院校设置专科起点升本科报名点,杜绝有组织的考生异地报考行为。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优化招生结构,保证新生质量

  各成人高校要根据在职从业人员深造和社会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调整专业设置、学习形式、教学内容和招生结构。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要注重应用性和技能性,学习形式以业余和函授为主,逐步减小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学生规模,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将进一步加强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招生计划的管理,对近年来生源不足的高校要减少相应的招生规模。在满足高等学校对新生入学最低要求、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确定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过低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加强招生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录取期间的网上调整,是加强科学管理、有效规范招生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成人高校要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懂技术的同志专门负责,并配备必要的设备,逐步建立协调、有效的分省计划网上管理运行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和使用招生信息,对于教育部下发的成人高校的基本信息、专业设置信息(包括专业名称和代码等)和招生计划信息(包括学习年限、学习形式、科类、层次和计划数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非国标和部标信息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照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管理规定和标准采集;要加快招生管理现代化的步伐,尽早实现网上报名的工作目标。

  附件一: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附件二: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附件三:河北省贫困县名单

  附件一:

  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2006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

  成人高校设置的本科招生专业必须为本校普通高等教育经过教育部批准设置或备案的专业;高起专招生专业原则上按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执行,各成人高校应积极做好专业名称和教学内容的规范和调整工作,如确实不能满足办学要求而需要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业名称的,需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招生计划

  (一)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继续统一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以下简称分省计划)编制和调整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均必须使用“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和调整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

  (二)河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确定的200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办学条件,指导成人高校做好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

  (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下载并核对在我省招生的各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批准在我省招生的学校不得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

  (四)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五)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经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要求,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各市成人招生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5、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06]13号)精神,对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专升本小学教育等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1)考生限定为我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

  (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

  6、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招生院校对本校的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提出要求的,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6年8月25日至9月5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办法

  (1)各市成人招生部门根据本地情况设立报名点。考生应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点也可受理当地有组织的集体报名。

  (2)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成人高考。对有组织的外省籍考生在我省报名考试应予拒绝。

  (3)考生报名时,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或士兵证,其他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携带文件规定的专科或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

  (4)考生应认真学习《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填写本人身份证号、考生号并签名。

  (5) 考生应正确填涂《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卡(一)》、《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卡(二)》(以下简称《信息卡》),并进行电子摄像。报名点工作人员输入《信息卡》后,考生应认真审核《报名信息核对表》并签名。

  (6) 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向报名点交验符合文件规定的原始证件、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报名结束后,各市成人招生部门不再接收照顾对象的证书或证明。

  (7)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8)各市成人招生部门应将考生报名的原始文字材料留存备查。

  (9)各级成人招生部门、报名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细则》。

  (三)填报志愿

  考生应依据《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等院校招生生源计划》,按照《信息卡》的要求认真填(涂)报志愿,每个批次可填报相同层次、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两个志愿。高中起点文史类专业可以和外语类(文)专业互相兼报,理工类专业可以和外语类(理)专业互相兼报;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文)或艺术类(理)专业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报考文史类、外语类(文)或理工类、外语类(理)专业,反之不允许。文、理科类不得兼报。

  (四)报名信息的采集及要求

  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招生学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专业课。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必须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中注明所加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6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试的组织

  1、考试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市教育考试院(成人招办)组织进行。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确有困难的,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集中设在二至三个县,必须由市教育考试院(成人招办)直接组织。为加强管理,继续由省统一随机编排考场。

  2、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专科或以上证书原件入场。考生应遵守《考生守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对违纪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属国家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包括备用卷等)在开启之前属国家绝密材料。各市教育考试院(成人招办)必须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督和检查。要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等六部门颁发的《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认真做好试卷的安全运送、保管、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4、各级成人招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培训监考员及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及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它与考试相关的工作。要严格执行《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严防徇私舞弊和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10月14日和15日。

  五、评卷、登统

  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成立省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和院校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客观题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采用机器评阅,主观题答卷由人工评阅。

  登统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六、录取

  (一)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采取远程广域网形式。录取工作于11月20日以后开始,12月底前结束。

  (二)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所报院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院校的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院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规模分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起本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专业,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外语类专业的外语成绩不再单独制定录取标准。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加试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河北师范大学小教各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超过20分。

  (五) 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 调剂录取

  对因满额或其它原因未被所报学校录取的合格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已核定的我省招生计划总数内负责统一调剂录取。

  (七) 照顾录取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运动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入学: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4)近五年内获得世界比赛前八名、亚洲比赛前六名、全运会比赛前三名、运动成绩达到健将级别的现役运动员。

  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于8月27日至9月2日携带有关证件原始件、复印件(申请进入专升本的,需携带文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运动员还需带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凭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证明,到当地成人招生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198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9)张家口市、承德市属各县考生和贫困县考生。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能累计,只选其最高者给予照顾。

  (八)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须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的数据库,并向招生学校提供本年录取新生名单。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招生经费

  根据省教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冀教计字[1994]18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校每录取一名学生,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费50元。

  九、组织领导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市招生委员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给予必要的条件。各招生学校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省、市成人招生部门的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十、其它

  (一)2006年成人高校仍停止免试招收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学生,考生需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人数纳入招生学校当年计划总数。

  (二)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2004年5月发布的教育部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附件二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科类 日期

 

10月14日

10月15日

9:00—11:00

文科

语文

英语

理科

14:30—16:30

文科

数学(文)

史地(高起本必考)

理科

数学(理)

理化(高起本必考)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10月14日

10月15日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考生根

据报考

的专业

选一门

14:30-17:00

英语

 

  附件三

  河北省贫困县名单

  (不含张家口市、承德市)

  邯郸市:涉县、魏县、大名、馆陶、广平

  邢台市:广宗、临城、巨鹿、平乡、威县、新河

  石家庄市:平山、灵寿、赞皇、行唐

  保定市:阜平、涞源、易县、唐县、涞水、顺平

  沧州市:海兴、盐山、肃宁、东光、孟村、南皮、献县

  衡水市:武强、武邑

  秦皇岛市:青龙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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