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必读
尊敬的考生朋友:
您好!真诚欢迎您参加我省200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在终身教育理念深入人心的时代,成人教育已成为现代人与时俱进、提升自我实力的重要方式。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为了帮助您更好把握此次考试机会,现将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告知于您,希望仔细阅读。我们相信,只有在充分了解考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及时做好考试准备,您才能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
一、您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给予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案(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您如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取消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案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三、您应自觉遵守和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将被取消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您务必认真阅读在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按须知要求,参加考试。若需了解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考试成绩等信息的,请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ea.hainan.gov.cn.
五、考试期间,我省各考点将设“考试情况公布栏”公布违规舞弊情况及设立举报电话。省考试局举报电话为65321686(兼传真)、65857090。欢迎社会各界对考场中发生的考生、监考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舞弊行为进行举报。
考生朋友们,请您履行考前签订的诚信考试承诺,树立起“文明应考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正确道德观,自觉抵制考试违规行为。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共同维护国家考试的庄严信誉。
预祝您以优异的成绩步入成人高等教育的神圣殿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