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凤华)自2006年3月起,北京市对民办学校中换发了办学许可证的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进行了首次评估,旨在通过评估建立预警机制。此次评估由北京市教委、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据了解,本次评估共设计5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51条检查标准,集中围绕民办学校机构及运行、资产和财务状况、诚信、教职工管理、校园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评估只设合格、黄牌、红牌三个级别,对存在问题较大的学校给予黄牌或红牌警示。凸现评估以建立预警机制为根本目的特点。
本次评估引入行业社会团体作为评估的中介组织。北京民办教育协会是北京民办学校的行业社会团体,在评估指标的设定、评估过程的管理与服务、评估结果的汇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本次评估过程的严谨、评估结论的科学,对通过评估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整体水平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据悉,我国教育界所组织的教育评估活动,引入行业社会团体作为评估中介的做法在全国是首创。北京市教委已明确,未来将继续委托该协会扩大评估范围和规模,包括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民办培训机构、函授类的民办高校、非全日制民办自学主考机构、艺术等特殊类型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等开展评估工作。北京市教委表示,将形成定期评估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预警机制。还将出台政策,扶优罚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