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 成立于 1988年,其前身土地管理专业创办于1985年。目前,土地管理系设有土地资源管理(含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本科专业,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学2个硕士专业,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土地行政管理2个MPA专业方向和土地资源管理(含房地产经营管理)博士点。能够提供从本科生到博士生完善的教学和培养服务。其中房地产经济学硕士点到目前为至是全国唯一的。
中国人民大学房地产信息中心 是土地管理系属研究机构。中心自 2000年初建立以来,已参与完成国家自然基金、社科基金等课题十余项,参与完成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房地产系列丛书”和“21世纪土地管理系列丛书”的编撰工作。房地产信息中心主要研究方向:不动产政策与制度、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市建设与管理、不动产信息系统研究与应用。 房地产信息中心还不定期举办房地产学术沙龙。 我系现任系主任为 叶剑平教授 。我系现有教授 4人,兼职教授6人,副教授4人,讲师3人,在站博士后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7人,我系部分兼职教授:李元(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谢经荣(国家测绘局副局长)、甘藏春(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柴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孟晓苏(中房集团董事长)、黄如论(世纪城董事长)。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高层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办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在北京举办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课程设置
必修课
《管理学原理》 《西方经济学》 《土地经济学》
《土地政策分析与评价》 《土地规划理论与方法》 《土地开发与经营》
《不动产估价案例》 《不动产金融》 《专业外语》
《邓小平理论研究(政治理论课)》 选修与专题讲座
《城市经营与管理》 《城市经济学》 《土地信息系统》
《物权理论与不动产登记》 《土地储备与整理》 《土地产权与产籍》
《城市化土地问题研究》 《住宅政策与评价等》 以上课程安排既考虑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应试需求,又考虑到在职人员吸纳新知的需求。根据学员要求,部分课程可做适当调整。
教学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发给学员讲授大纲或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本进修班学员需修完本专业所列全部研究生课程,申请学位的学员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及格成绩为 60分以上(含60分),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答辩程序。只进修、不申请学位的学员不参加学位申请课程考试,要求每门课撰写一篇课程论文,及格成绩为60分。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 3、不具备上述第2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专业素质,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大专学历者,但本类进修生不能 申请硕士学位,亦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的考试。
三、 材料准备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用B5纸单页重印);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学位者要提供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正式出版的著作、论文等),目前无法提交的,最迟在课程考试全部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提交。 4、申请学位者要准备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学习过程用)、两寸彩色照片2张(贴证书用)。不申请学位者请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4张、两寸彩色照片1张。以上材料请在办理进修手续时携带。
四、进修时间安排
1、学制一年半。 2、周末班:每月安排一门课程(假期除外),每门课占用2个周末时间。 集中班:集中面授 3次。每半年集中一次,10天左右,11月25日开课。
五、资格审查
由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学员我们将通过邮局寄发“入学通知书”,收到“入学通知书”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进修及交费手续。
六、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钢印结业证书,注明达到“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水平”。
七、收费标准
1、报名费200元,学费: 房地产经济学专业 2万元,书费、资料费600元;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1.6万元,书费、资料费600元。 2、申请学位者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及答辩等费用,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3、进修班正式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在申请学位过程中提供假学历或学位证书者一经查出,将取消申请资格,并由个人承担其相关的法律责任,进修费用一律不退。
有关申请硕士学位的说明
1、凡参加进修班学习、并要求申请学位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学校学位办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考试. 经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发给《考试资格卡》,办理课程考试的交费手续。 2、在取得《考试资格卡》四年内,必须参加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其中4门题库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外语、学科水平综合考试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余课程由各系组织随堂考试。 3、 房地产经济学: 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含: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土地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含:行政管理( 30%)、土地资源管理(70%)。 4、 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 ,一年内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向校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 5、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必须进行论文答辩,按规定程序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房地产经济学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以研究生院的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