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天河的暨南大学是中国最高华侨学府,它的法学院不久前成功申报了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两个专
业硕士点,法学院院长符启林说,今年还将着力打造法律硕士专业…… “国家有五年计划,我自己也有个五年规划。基本上,我是五年左右换一个工作岗位,上一个台阶”符启林说。这也许是他去年离开从教十年的中国政法大学,到地处岭南的暨南大学法学院任院长的最好解释。
2004年底,暨大面向海内外招聘十大学院院长,符与美国、加拿大等地的学者一起参加竞聘,最终胜出,成为该校法学院院长。上任以来,他着力进行改革,理顺各种关系,凝集人气,编写有暨大特色的法学教材,出版暨大法学文丛、《暨大法学评论》……年过半百的他忙得不亦乐乎。 符启林究竟是谁?根据他的相貌特征,法学界许多好友称之为“光头”,同时也暗含“聪明绝顶”之意。提起他,很多人可能会马上联想到房地产法学:他几乎是国内最早、也是成果最突出的研究房地产法学者,作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他,同时担负大学里的行政工作是后来的事。 按1954年生的符启林自己的说法,“半生转战南北,岗位、工种不停变换”。确实,他当过军人,干过记者,做过公务员,曾经是名震海南岛的律师,而到暨大当法学院院长之前,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不咬别人啃过的馍”
“我以前是做过记者的,记者当中不是有一句口头禅,‘不咬别人啃过的馍’么?法学研究也不能老咬别人啃过的馍啊”。刚调回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符启林即开设了一门新课《房地产法学》,讲别人没有讲过的内容。 也许是因为他风趣的语言,也许是因为房地产法学本身确实吸引人,据说在法大十年,符启林的《房地产法学》从本科生讲到硕士生,从硕士生讲到博士生,是最热门的课程之一,鼎盛时多达二三百听众,学生要提前一二个小时去占座位。 司法部要编一套新时期法学教材,符启林当然要继续“咬自己做的馍”,他单挑了《房地产法学》来编写。“说实在的,当时自己心里也没有十分把握,但我喜欢另辟蹊径。何况处于房地产业迅猛发展时期,更值得一搏”。 历时两年,从房地产开发用地到物业管理,从国外以及香港的房地产法律制度介绍到中国大陆房地产现实法律问题的解决,《房地产法学》整整四十万字,在法学界一炮打响,成为国内第一本权威性的、全国通用的房地产法学教科书,出版十年,再版三次,发行达十万册,第四版即将推出……谈起《房地产法学》,平日含蓄低调的符启林都不免现出得意之色。 符启林对这本《房地产法学》持一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经营”态度,每一版都力求结合最新理论和实务。“1997年受导师徐杰教授的指派,赴香港李宇祥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与专题研究。在港期间最有体会的是研究了香港的房地产法律实务,充实了自己的教材。”他努力使《房地产法学》能够更加有血有肉。 符启林对房地产法学的贡献,当然不仅仅限于“区区”一本教材———虽然这本教材已足以奠定他在房地产法学界的“老大”地位。在过去几年时间里,他相继完成了被许多学者认为是填补了国内空白的重点研究课题《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研究》、广州市政府的《老城区物业管理研究》以及《城中村改造法律问题研究》。目前,他正承担司法部重点研究课题《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如果说房地产法学是符启林的“一条腿”,那么证券法学是他的“另一条腿”。他是我国较早研究证券法的学者之一,曾主持司法部重点研究课题《中国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研究》,主编《金融法理论与实务》丛书六卷本,出版获2004年首届法学教材优秀奖的《证券法学》及《中国证券市场十年经典案例评析》…… 符启林啃自己的馍啃得有滋有味。
人生中的多个“第一”
符启林是海南人。对于海南岛,他曾揶揄:海南岛太贫穷落后了,几乎是一步登天,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在他那个年代除了当兵似乎没有太多更好的选择。 “穿上绿军装,不知道部队要往哪里走。轮船北驶,远远看见了雷州半岛,就好像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火车一拉,就把我们拉到了黄土高原。”当年的少年对外面的世界、对未来充满了好奇心。 在工程兵部队服役的那几年,符启林一年四季没穿过一套崭新的军装,全年与大山大岭为伍,没有一个固定的露宿场所,搬石头还要有专门的“技术”(诀窍)……虽然军旅之情难忘,吃尽了“苦头”的符启林发誓日后定要出人头地。 1978年,机会终于来了!刚退伍回到家乡不到两个月的符启林“拿出在部队搬石头的力气”复习参加高考,终于一举考上华南师范大学,成为全国第一次统考的七八届大学生。自此与法律结缘,实现了多个“第一”:参加全国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是我国第一届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我国第一个研究房地产法领域并出版专著……一个“文革”席卷中国的时候才十二三岁的农家孩子,家庭没有给他提供太多的现成机会,这些人生中的“第一”都是靠他自己拼出来的。 回首走过的路,符启林深有感触并以此勉励下一代,他曾对自己的女儿说:爸爸从一个放牛娃,从贫困落后的山村,走到县城、省城、京城,我现在把你带到纽约来,将来路如何走,由你自己决定…… 符启林有多次出国求学经历。其中,2001年那次似乎最能体现他的“拼命”精神。那年9月,他乘国内“9·11”事件后第一个航班赴美到哥伦比亚大学做一年的访问学者。 “飞机上空荡荡的没几个人。一下飞机,到处军警密布,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感觉。往来于住地与哥大之间,许多军事设施还没有拆除,地下铁路还没有全线恢复通车”。谈起当时的所见所闻,符启林至今仍心有余悸。然而,即使在这样的背景下,符启林仍然坚持每天到哥大听课、查资料。短短的一年,他与哥大的许多教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回国后还经常书信来往,学术交流。除此之外,他还经常到纽约大学法学院听课,成了科恩教授课堂上少有的几个中国学者之一。
“要做一百场法制专题演讲”
符启林同时是兼职律师。他做律师的时间几乎和他做教师一样长:早在没到北京之前,就是海南岛上颇有名气的律师,后来到了北京,依然不忘兼职“旧业”。为何要做律师?是因为律师收入相对较高,还是因为经济法学本身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做律师能够使他的理论在实践中升华?也许两者兼而有之。然而,从他代理的案件中,我们似乎可以发现更多的原因。 少林寺农民房屋被拆迁,影响很大,包括《人民日报》等一些重要媒体均作了报道。一些律师们纷纷感到该案过于棘手“绕道而行”。符启林拍案而起,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代理该案后四下河南少林寺,在两三百农民参加开庭的法庭中替农民维权。这个案子的代理费很低,但符启林和别人谈起他的兼职律师生涯时,往往要提及它:也许是出身寒门使然,符启林总是乐于为弱者维权。 在国外,许多大法官都有过做律师的经历,在法律人共同体中,律师的地位举足轻重,符启林历来重视律师的社会价值和作用。1999年他受加拿大政府的资助,赴加拿大约克大学法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研究时,就曾到加拿大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 符启林同时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并兼任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作为资深仲裁员,他每接受指定或指派担任仲裁员,都认真详阅案卷,寻找适用法律,一板一眼修改仲裁文书,公正断案,对法律负责。遇到自己认为有失公允的案件,则充分行使权利,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字。 符启林有着孩子一样的“贪心”,“从两年前开始,我就有个计划,在未来的几年中,要做一百场法制专题演讲。”到目前为止,演讲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场。同时,他还有着孩子一样的“虚荣心”,“我的许多演讲还都在网上久久流传,百度一下一大串”。也许真正的学者都是这样返璞归真的。 “法学的发展繁荣离不开社会和广大民众,法学家从社会中汲取智慧和灵感,应该无私地回馈社会,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正是基于这样的济世情怀,尽管闲暇时间少,研究任务重,符启林对法制演讲仍乐此不疲,和自己的时间、精力赛跑拼搏,无论是面对莘莘学子还是法律实务者,他都一丝不苟。 上周联系采访符启林教授的时候,打的是他的手机,电话那头响了很久都没人接,过了一会儿,电话来了,显示的号码前面有多个“零”。“我现在在台湾,正准备到淡江大学举行讲座,晚上九点多再跟你联系”。看来正如他所说的,半辈子的奋斗历程可以用一个“忙”字来概括。在人生历程中,他总是不断给自己加压,忙忙碌碌,马不停蹄…… 闽南语里有句名歌词,“爱拼才会赢”。是的,符启林告诉我们,“爱拼的人永远会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