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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概况

2006-01-05 14:20:01 来源:未知

一、 历史

法学教育在清华大学有着悠久的历史。法学院初设于1928年,是当时国立清华大学四大学院之一。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1952年的全国院系调整中,清华法学院被并入其它学校。历史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曾为国家培养了许多杰出的法律人才和外交人才。

进入90年代,适应国家法制建设的需要,配合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整体战略部署,1995年9月8日,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正式恢复。法律学系恢复伊始,既着手筹建法律图书馆。开始,法律图书馆在清华大学图书馆内开辟两个阅览室,供法律学系师生使用。1999年4月24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正式恢复建立。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的法学大楼--明理楼于1999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其中设有2,000余平方米的法律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馆内配备系统空调及其他现代化设备。这也是国内第一次实现一个大学法学院拥有独立的法学楼,拥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图书馆。法律图书馆馆长是王晨光教授。

二、 馆舍与布局

法律图书馆为清华大学图书馆的专业分馆之一。它位于法学楼---明理楼内,从一层至四层,由五个部 分组成了统一的专业图书馆。目前,全馆面积2000余平方米,设有阅览座位300余席。其中,电子阅览室总面积有306平方米;拥有计算机116台,10套多媒体设备,配备先进的投影、摄像、音响等设备及系统;具有网络查询、电子资源利用、支持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等多项功能。

一层――国际法资料中心;政治类(D0-D8)、国际法类(D99)中外文书库。开架管理。

二层――总出纳台;报纸、中外文现刊及工具书阅览区。具体包括:(1)闭架管理区――出纳台内“预约书架”、“清华-天普项目课程用书”、特殊参考资料专架(如活页法规)。(2)开架管理区――报纸、中外文现刊及工具书阅览区、司法考试用书专架、新书架、“研究生必读书目”专架、教师课程指定参考书专架。不同用书,书脊帖有不同的色标,使用时注意识别。

三层――中文书库。开架管理。具体包括:(1)可出借中文书。(2)馆内阅览资料――中文过刊合订本、学位论文、《明清档案》专架。(3)“基本法图书馆”(资料在整理中)。

四层――外文书库。开架管理。具体包括:(1)可出借外文书。(2)馆内阅览资料――外文过刊合订本、日文书(书脊有色标)。(3)报纸合订本。

四层――电子阅览室,经由楼内北侧教学区单独出入。

三、馆藏与资源

作为法律图书馆,其馆藏要体现专业性、学术性和系统性特点。法律图书馆组织法学专家和图书馆员共同发展馆藏。法律图书馆的图书资料主要以法学专业文献为主体,对法律、法规全面系统收集;对工具书、学术性较强的专著重点收集;对教材、参考书、案例(判例)书选择性收集,形成专业馆藏结构,实现法律信息服务的文献保障。目前,除学校图书馆的法律藏书外,法律图书馆拥有中外文法律书刊文献60,000册,同时订阅200余种国内外法律报刊、电子出版物等。除馆藏的现实文献外,还购买、使用法律专业数据库,读者可以利用先进的网络查询方式获取国内外的法律信息资源。另外还设有"国际法资料中心"、"基本法图书馆"等特藏,即可以将相关文献集中在一起,方便读者查找使用,又便于对外交流,使特藏更加丰富和完善,为读者充分利用专业文献资料创造条件。

图书馆重视并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主动与国内一些法律院系及图书馆保持联系。法学院已与十几个国家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多所法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法律图书馆也与这些学校法学院的图书馆建立了书刊资料交换关系。如美国哈佛大学、纽约大学、杜克大学、Franklin Pierce法学院、香港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图书馆已捐赠了大量的书刊资料。这些赠书极大地弥补了馆藏尤其是外文文献资料之不足。

四、管理与服务

法律图书馆作为专业分馆,其经费、人员、资源等相对独立,业务方面接受学校图书馆的指导,使用统一的图书馆管理系统――INNOPAC系统。馆藏文献的分类与编目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准,馆藏目录列入学校图书馆目录,全部实现计算机联网检索和资源共享。通过学校图书馆OPAC查询,馆藏地显示为"法学院"的,即为法学院图书馆藏书。并且开通了图书馆流通管理系统和门禁管理系统,实现图书馆管理和利用的规范化。

法律图书馆为清华大学法学教学及科研工作提供文献保障和信息参考服务。不仅校内师生可持图书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馆查阅、复印资料;同时我们还接待了许多校外读者。法律图书馆的馆藏构成学校文献信息资源的组成部分,有效地履行了清华大学法律信息服务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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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图书馆绝大部分的馆藏均实行开架借阅。图书馆根据读者需求提供专题文献检索及全文服务;开设"法律文献检索与利用"讲座及组织其他形式的读者教育与培训。与学校图书馆合作,为读者提供馆际互借;为外单位读者提供法律文献传递服务。法律图书馆的网页(http://www.tsinghua.edu.cn/docsn/fxy/lib/lawlib.htm)中,设有“本馆概况”、“馆藏资源”、“读者指南”等栏目和内容。读者可从中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专业信息,或者提出意见与要求,图书馆员会及时做出回答。图书馆的电子邮件地址是:law_lib@mail.tsinghua.edu.cn 、law_elib@mail.tsinghua.edu.cn(注意两个邮件地址的不同)。 五、目标与努力

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要建设成为一个学术性、研究型、开放式的现代化专业图书馆,成为国内一流的、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法律文献信息中心。图书馆不仅收集国内法律信息资料,而且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介收集国外法律文献信息,并与国内外主要的法律图书馆和法律中心合作,使之逐步成为中国先进的法律图书信息中心。法律图书馆不仅供本校师生使用,也向国内立法、司法、行政等各部门以及律师界开放,为其提供全面迅速的服务。同时,法律图书馆还将对国际用户开放,为世界走向中国提供全面准确迅速的中国法律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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