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层次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是发展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大举措,进一步完善了研究生培养类型、层次,扩大了研究生培养规模和空间。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中的“农业推广”不是指特定的专业名称,而是一种广义的学位冠名,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分种植业、林业、养殖业、渔业四个专业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定。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是与特定的职业背景相联系的、与相应学科的农学硕士(博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的新的学位类型,主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作为应用型研究生培养的一种新的学位类型,在招生录取、课程学习和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上与现有的农科“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管理相比,要有其显著特点,要更适合在职人员的培养及其管理。专业学位具有培养方式灵活,与生源所从事的工作结合紧密,不需要全脱产学习,所学课程结构更综合更实用,并结合工作完成学位论文,有利于生源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而表现出强劲的生命力,MBA在我国的强大影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此我们将其特点概括为“更高、更强、更灵活、更适于你”。
培养目标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农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能积极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服务;掌握相应推广领域现代推广理论和方法,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有较宽广的知识面,具有独立担负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和农村发展较高层次工作的能力。
招生录取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主要为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报考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者,需参加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考试合格者,需要复试,复试合格发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科目有外语、农业基础知识综合和农业专业知识综合,其中前两门课程实行全国统一(联合)考试,简称全国“联考”,农业专业知识综合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
管理办法
专业学位作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组成部分之一,与现有研究生的培养管理一样,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及成绩管理、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纳入我校现有研究生管理体系。只是管理形式要兼顾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生源主要为在职人员的特点,坚持保证质量,方式灵活的管理原则,实行两段制管理。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体系应体现整体性、综合性、宽广性和实用性,课程内容要反映相应领域国内外的最新动态。具体课程应考虑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置。授课方式也要充分考虑在职人员的特点,采取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以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为主,不脱产学习,其课程学习采取阶段式集中授课办法。为方便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我校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相对稳定的集中授课教学点或课程培训基地。凡考取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在经我校研究生院审批认可的集中授课教学点就近选课,按照相应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累积学分;也可到国务院学位办同意招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学习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累积学分,但需征得我校研究生院的同意。 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后,需在经过研究生院审核同意的教学点或指定的学习地点按照相应领域培养方案要求累积学分,由研究生院发予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其他成绩不予认可。
第二阶段:论文和学位申请与授予阶段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第二阶段前,需通过资格认定。申请资格认定的研究生须持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通知书;研究生院发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课程学习和成绩管理认证费、学位申请和答辩费交纳证明。通过资格认定者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即:论文和学位申请与授予阶段。资格认定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 对通过资格认定的研究生,结合实际所需要的工作方向,参照学生本人的志愿,安排相应的学院,学院负责为其选定相应的指导教师。
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采用导师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学校与用人单位联合培养方式。为体现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特色,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除我校导师外,还要聘请用人单位符合条件者为副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确定论文选题、完成论文工作。专业学位的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实际,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关键问题,或是有应用价值或应用前景问题,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论文应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从所选的第一门课程计起至论文答辩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通过资格认定并完成专业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对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由分管学院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按照相应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评阅。专业学位的论文答辩,由分管学院根据申请人数和论文选题方向,采取相对统一的组织方式集中进行。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有来自实际用人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现有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议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不另行组织单独的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但在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要考虑吸纳具有应用型研究生培养经验的研究生导师参加。
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学位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由我校颁发。
收费办法及其管理
根据专业学位两段制管理方式的特点,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费用也包括课程学习费用和导师指导及学位申请答辩费用两部分,所需学习费用需于录取时一次性交清。具体标准如下:
1.课程学习阶段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的费用因教学点所设地区和学员人数多少不同,其收费金额也有所差异,具体标准为每人约8000--12000元。
2.导师指导及学位申请与授予阶段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指导和学位申请与授予阶段的收费标准为每人10000元,用于导师指导、学位申请与授予阶段和成本消耗。
其他 配合专业学位的招生和培养,我校拟进行必要的考前辅导。
有关报考我校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专业学位及其考前辅导事宜的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2336904
E-mail :nj@capitalfarmer.com |